本報訊 近日,市司法局召開2021年政府立法工作協調會。會議透露,今年的政府立法各項目均已完成調研工作並形成草案初稿,各相關部門將嚴格按照《計劃》和相關工作方案開展立法調研、起草工作,確保優質高效完成各項立法工作任務。
根據《中山市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》《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》(下稱《計劃》)安排,我市今年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《中山市消防條例》(初次審議項目)《中山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》(預備審議項目);政府規章審議項目《中山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》《中山市河道管理辦法》《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管理辦法》以及立法調研項目《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務辦法》《中山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》。
會上,市司法局就《計劃》安排由市政府提案的地方性法規項目和政府規章項目的內容、時間和要求進行了介紹和分析。市城管和執法局、水務局、生態環境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隊、司法局等5個部門分別就所承辦的項目推進思路、計劃安排和最新進展情況進行彙報。
會議要求,要提升公眾參與立法工作的實效,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,提高立法質量。尤其是對涉及企業利益的立法草案,應當徵求有關企業、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,不僅要書面徵求意見,還應當面對面地座談交流,傾聽意見和建議,始終把惠民生作為地方立法工作的價值取向,堅持問需問計於民,注重把維護和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作為制度設計的根本,力求每一項立法都能反映人民意志、得到人民擁護,讓人民羣眾充分享受到立法紅利。